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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告白

我奉师命入世弘法利生,上求下化凡近三十载。以凡夫之身勉行菩萨六度,明知法运微弱,魔障重重,我又岂敢苟独善而废大道矣! 时至今日,凡我种种弘法利生之举皆遭冠之以罪,种种丧德辱节之污名加之以身,若告无门,百口莫辩,相煎之烈,何至於此也!二度入狱,岂是应得之罪乎?!

入世近三十年,我常哀叹曰,“若能给我一点弘法自由,我必还世一片光明净土”!“吾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矣!入世三十年践行人间佛法,首倡“生命科学”并筹建“生命科学学会”,首倡“全息医学”并建立“华藏全息医院”,首倡“觉学”并开启“觉悟人生系列学说”,首倡建立“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跨经营范围”之“四跨”现代企业强强联合新模式,首倡“全球两善”、“全球公民互爱”等等之行为,哪一桩不是护国济世之举?!又何曾有丝毫祸心?何曾有丝毫危害社会人群?!天地可鉴,世人可鉴!此番所加之罪,冠之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强奸”、“诈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又何曾有据?无非是以捏造证据、歪曲事实,并以身心摧残、诱逼骗供、关押为手段,迫使被关押的所谓“被害人”违心作出伪证口供而入罪於我,甚至强行认定本不存在的所谓“被害人”,且在这些所谓的“被害人”否认自己“被害”的事实前提下,仍然强行认定。如此“法治”,情以何堪,廿一世纪之弥天冤案,竟由此成!将心宗法裔强行定为“邪教”,於世於国又有何益哉?恳望世人能看到我的所谓“起诉书”和“判决书”,其中所列举的种种所谓“证据”、“证人证词”、“被害人供述”等等是如何扭曲和变相、捏造的。看看我的辩解、陈述和律师的辩护是如何被全盘忽视的。更恳求世人通过各种求证手段,来明辨这宗所谓的“首宗由司法认定的邪教案”是如何炮制出炉的,也来看看我这个所谓的“邪教教主”是何等面目。

我今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借此再次告之世人,任何人若曾遭我所害遭我所骗者,请公诸於众并投诉有司,但有实据,勿行陷害! 则我遭迫诉为“死刑”也亳不怨言也! 我不敢言及有惠於任何人,但请凡与我有过交集者,有朝一日能说句公道话,则斯浩恩也!
佛门冤亲平等,我不会嗔怨於任何人。若能有日,被迫作伪证而入罪於我之人,能将真相告白天下,司法诸司能为我雪耻,还我清白,不令我永世蒙此耻辱,以致也使佛门蒙羞,四众弟子道心退却,断佛慧命。若如此愿,则我将以累世修持功德感戴回向供养也,祈望!

以上之言,是为告白,实非嗔怨也! 若我化缘事毕,愿以累世功德回向国土安宁,人民安泰。寄语吾徒吾子,勿徒悲伤,惟是当上求下化,精进莫怠!寄语吾之故人,若吾此生爽约,与汝重逢觉海!

大乘心宗八十八世法裔毗嚧行武
谨白於乙未年九月廿五日

【吴泽衡 · 华藏宗教迫害案】 一审宣判法庭外情况

备受国际关注的吴泽衡华藏7.29案件,历时15个月的调查,一审将于2015年10月30号,北京时间9:30,在珠海市中级法院宣判。

附: 合议庭审判长: 珠海中级法院副院长  赵东升;

公诉人: 珠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魏良荣,以及胡蓉蓉  白俊  刘韵倩  何文苑;

辩护人: 来自北京,广东,贵州数省的李贵生,姜晔,蔺其磊,李国蓓,刘正清,陈科云,姜晔,李鑫等律师。

 

去珠海中院外守候的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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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开始设置围栏不让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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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警察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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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修们被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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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宣判当天,在法院外守候消息的公民,17人被带走,其中还有1个13岁的 孩子,两个75岁的老者,3个60岁的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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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嚧行武法尊狱中诗 · 千圣垂泪

非僧非俗, 不人不鬼。

至情至義, 拖泥带水。

三生精魂, 万劫不毁。

人心不古, 佛心不违。

波旬充世, 莫亦作伪。

辱杀由他, 仰俯無愧。

舍吾皮囊, 付吾心髓。

天尘台上, 千圣垂泪。

心宗衣钵 毗嚧行武

二度蒙冤而白世人

【吴泽衡 · 华藏宗教迫害案】我的陈述和告白

(1)本案的审判结果无论如何,都将会对中国司法界,世界佛教界及世界宗教界产生重大影响并留下历史的一页。它将是一个必然要经历历史的检验的案件。本案的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和律师们,乃至我们被告人,也都将是这个历史案件的见证者和参予者。在这个意义上,作为被告人的我们,必须要扮演好这个角色,以经得起历史、佛教、社会乃至家人对我们是非功过的拷问和检验。

(2) 本案自我被刑事拘留至今天的审判,时经一年,迄今,我不知道我对佛法的践行和倡导“全球两善”及“公民互爱”等公益事业,率领四众弟子广行六度弘法利生的行为,与公诉机关指控的“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有什么关联?佛教是“佛陀的教育”,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宗教”,无论是丛林的僧团制度,还是居士林的参修形式,乃至心宗法门的持证,都仅是佛陀的修持传承而已。佛教不存在对其成员的社会行为和身心具有约束力的组织形式,更谈不上“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任何组织行为。

本案在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凭借一张来历不明,且至今未能在法庭上出现的所谓“不雅”照片,和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予以证实的路人甲式捏造的所谓“男女关系”的捏造材料,在我的一些同样被押的弟子面前,把我丑化成一名“道德败坏贪财贪色,甚至骗财骗色的无耻之徒”,致使我这些在押弟子的修持信仰顿然崩溃,继而采取诱骗威逼的手段,使一些处在关押中身心倍受摧残的女性弟子捏造事实,歪曲真相作出于本人有所谓的“双修”行为,对我进行污蔑和指控。其中包括本案同案人孟越,在其明确供述华藏玄门不提倡双修及本人要求弟子独觉证悟不得双修的事实前提下,仍然诱骗威逼她作出与本人有双修行为的供述。甚至诱骗威逼本人的亲属袁明违逆纲常伦强捏造事实对本人进行所谓的”揭批“,并让袁明配合专案组对其它在押女弟子进行所谓“劝解”。同时侦查机关包括公诉人员向本人提供以上部分人员的所谓的供述材料对本人进行多次的“承诺”骗供诱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些遭受长期关押,身心摧残,威逼而无奈对本人作出伪证,甚至对本人进行诬告的人,一定会凭良知而还给世人一个真相,还给本人一个公道! 也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嵩山少林寺将会恢复“永化堂”正宗法脉,五宗法裔护国佑民,大乘佛法将正本清源!

(3)本案的审理过程中,错过了两个精彩的场面:其一,是没能让可以证明本人大乘心宗传承身份的见证人出庭作证本人的传承身份;其二,是没能让世界范围内的佛教界高僧大德来当庭对本人的佛法修持境界和对佛教教义的“解、悟、行、证”进行真伪、对错、正邪的质证,这将是本案审理的致命伤,因为凭借一群不懂佛法不了解佛教的人,是无法对一名佛教徒的修持证悟下对错正邪的结论的!如果法庭启动本人申请的这两个程序,我相信法庭将会看到我是将南宋以来隐世遁迹的大乘佛法“第一义谛”重现佛教界,并开启佛教有史以来将佛教教义以”觉学“入世,得到“全球基督教联盟、天主教、犹太教、伊斯兰教和东正教的认同,并开启宗教对话,化解宗教极端信仰矛盾,从而开启宗教对话和平共处,提高服务社会、服务国家、服务人类的宗教新秩序。在此基础上,本人致力于融五教於中华,率领四众弟子立足中华,为国分忧,为民造福,和谐人群,安抚社会,并以”开辟人间净土,促进世界和平”为己任,我们是佛法入世弘法利生的践行者和社会的建设者,我们并无任何危害社会和人群的行为!

佛子以忍辱和苦难为资粮,以无我与般若为解脱。本案的审判实质是对整个佛教的审判,因为华藏玄门恰恰是佛法的正总持门,是“如来藏,空如来藏,不空如来藏和空不空如来藏”的总持心法,这是任何佛教宗派和佛教徒所正信和依止的修行持证次阶。可惜不能在法庭上对佛法第一义谛进行展开阐述。这对法庭界定华藏正邪和对佛门弟子修持指引是一大遗憾!

本案同案人孟越和赵卫平是践行佛法修持和入世的践行者,如果说本人在带领他们践行佛法中有任何的过错,则错在本人,他们并无任何左右本人的行为的能力,他们仅仅是修持佛法者,他们是无辜者,不应该因修持佛法而入罪。同案人袁明正如她自己所供述,她根本就不相信华藏,没有参与华藏的任何事务,且她在侦查期间“积极配合”侦查机关对其它同案在押人做了大量的“说服”工作,甚至对本人进行了所谓的“揭批”,更不该将其于本人和华藏一同入罪!

(4)在所谓的“强奸罪”指控中,侦查机关先将所谓的“被害人”抓捕羁押,再通过一张至今未能在法庭出示的所谓“本人与一名所谓被害人的不雅照片”,通过对“被害人”的诱骗威逼手段,获取这些所谓“被害人”前后矛盾的供述,把诬蔑先后与本人有婚约同居关系的尹、王二位,演变成本人利用“双修”的诱奸行为;把余小婷的意外误会同样演变成恫吓诱奸。所谓的这些“被害人”的口供如同一辄,表述方式几乎完全一致,在这些“被害人”的供述中,也完全与所谓的“双修”没有任何的共通性,尤其在这些所谓的“被害人”先后多次供述中,她们全部是由“否认,到自愿,到被诱“双修”的几乎一致的口供演变过程。可见她们先后遭受何等的身心摧残而作出如此违心和违背事实的“供述”!

在侦查机关对本人的提讯中, 他们以“承认有两性关系并不是说你强奸,现在没人说你强奸,既然她们认了,你不认对她们和你都不利”等对我进行诱骗。(有审讯同步录音录像为证)。本人顾及这些“被害人”的身心不再遭受摧残和早日获得自由,经不住侦查机关的诱骗下才违心作出承认的口供。关于孟越、任荟凝及其它等人的两性关系并不存在,请法庭当庭调查确认(我和我的辩护人都申请这些人出庭作证,但法庭都违法不予准许)。

(5)对本人的“诈骗”指控中,本人从未向任何人提出过任何形式的金钱和物质的要求,更谈不上进行所谓的“诈骗”。公诉机关把师徒之间,亲朋之间的礼尚往来馈赠甚至请客吃饭也指控为“诈骗”,把佛具店的顾客自主选购物品、自愿拍买本人书法作品且本人并未从中获利的双方买卖契约关系,也指控为“诈骗”,把弟子自愿购买收藏的黑檀木工艺品印章的行为也一并指控为“诈骗”。且在上述人员都不认为是诈骗并明确表明是自愿的前提下,在没有被害人的情况下,将上述行为强行指控为诈骗。

(6)在“生产销售有害有毒食品罪”的指控中,本人把本门禅医古秘方贡献于世,旨在促进人们的身心健康,秘方中所含的“制川乌,制附子,细辛”三味药材在秘方中含量极低,且没有任何毒素,尤其该药品并无直接渗入食品中,仅是吸其药味药气而已,因而,其成份只是有益亚健康人体保健康复的成份而没有任何毒素的存在。

再者,对该秘方的检测应该将整方合成药进行检测,而非单挑该三味药进行检测。

其三,该膳品是针对特定亚健康人群,而非普适所有顾客。

综上,深圳普华餐饮有限公司所生产的膳品不存在任何毒性。

本案审判之后,无论世人见到的是转大法轮的毗盧行武,还是以身殉教的毗盧行武,也无论审判结果如何,我都要感谢合议庭,公诉人,律师们陪伴我们的这些日子。感谢世人赐予我成就正等正觉的资粮!感谢我的弟子们陪伴我走过的辛酸路。

被告人:吴泽衡陈述

2015.8.8

【吴泽衡 · 华藏宗教迫害案】辩护词 (附起诉书)

辩护词:

一,对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指控的辩护。

公诉机关指控本人于80年代末在北京创编“华藏”气功并随后将其正名为“华藏心法”,“华藏玄门”,“华藏宗门”,并广招门徒,冒用佛教名义并谎称八十八世佛法衣钵传承弟子;禅宗六十一世;少林寺子孙僧系三十二代传承弟子;英国剑桥大学人文博士、客座教授;香港联合大学哲学教授头衔,神话自己,公开传播含有迷信,伪科学内容的华藏心法一项与事实不符。该辩护如下:

(一)本人於92年应国防科工委之要求,在物资部招待所接受国防科工委、中科院、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联合考核后,要求本人将禅宗修持方法创编成一种对普通人群均具普适性的锻炼方法,并在各高校开展科研教学,为此国防科工委专门成立了“中国气功科研小组”,由张震寰将军,本人,张鹏摇,陈*如,王建东,表本君等人组成。承担对全国气功流派的考核并赴江苏邳县开展“华藏心法对癌细胞体外转移,小儿麻痹后遗症,多发性常规病的治疗实施”。效果显著并报备国防科工委及卫生部,随后本人率领科研小组在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工程兵指挥学院,清华大学等高校为专家教授讲授“华藏心法”。该心法从理论到实践方法均由国防科工委审核、批准、不存在所谓伪科学及迷信内容。

(二)本人从未在任何场合向任何人泄露佛法传承身份,仅在此案中,为了避免司法机关将“华藏玄门”这一佛教正总持门定为邪教,才向办案机关申明我的佛法传承身份,至於“剑桥大学荣誉博士,香港联合大学客座教授头衔,本人更从未在任何场合向任何人提及。

(三)本人於79年承南少林隐僧德真、德智二位大德接引,入武夷山剃度修持佛法。於86年农历正月初一,由大乘佛法八十七世衣钵传承弟子德真大和尚授予八十八世传承位。期间於83年国家落实宗教政策之机,随伺德智大和尚奉衣钵至嵩山少林寺,使其依禅宗衣钵信物得以报请中国佛协及相关宗教管理部门而恢复失传二百七十多年的禅宗衣钵少林方丈之位。但由於寺中法位被旁支行政等人窃取,致使少林正宗永化堂一脉传承人德禅大和尚屈任名誉方丈,少林方丈被旁支行政窃据。86年,鉴於少林寺正宗永化堂弟子几乎全部遭行政永信等逐离寺院,为保永化堂法脉不断,於农历四月初八,德禅大和尚秘付永化堂第20代传承於我,付宜山画及永化堂之印,在少林寺初祖庵传付法裔时,特邀原中国佛协会长赵朴初,北京法源寺能行住持,洛阳白马寺海印住持,少林寺素云,素缘二长老在场见证德禅大和尚付法。90年由赵朴初向国防科工委主任张震寰将军介绍本人的身份并由他们二位邀请本人至京为徐向前元帅疗病,至92年进入国防科工委气功科研小组。佛法传承信物之入世部分,释迦世尊“血舍利”、“粪扫衣”由我执持,为入世传承,出世部分释迦世尊之“僧伽黎”,“乞食钵”由现时仍在云南鸡足山入定的摩诃迦叶尊者执持,以待五十六亿年后交付弥勒佛。

公诉机关指控本人吹嘘特异功能及神通,并开设“行武禅师”,“华藏中心”网站,使大量信众受骗上当皈依一说与事实不符。本人从未在任何场合向任何人宣称拥有特异功能和神通,且二十多年间本人从未向信众收取所谓的拜师费和皈依供养。仅接受逢年过节少数弟子的赠送礼金礼品,二十几年来也不超过30万元,且本人均有回赠礼物。何来供养大量钱物之说。

公诉机关指控华藏玄门拥有“护法组”,“内务组”,“秘书组”,并发布“戒律度”,形成严密组织一项与事实不符。所谓的护法组,内务组,秘书组均是本人身边弟子轮流为本人打扫家里卫生、煮饭,并是有亲友来访时帮助接待而已,更无“首席护法”一说,他们从不涉及所谓的“教务”,而华藏玄门除本人在网络讲学并倡导“全球两善”,和“公民互爱”之外,没有其它“教务”。而“戒律度”是佛教共有,非华藏门规,华藏也没有自行的门规。

至於“华藏宗脉世系表”是迄今为止佛教传承最完整的宗脉系谱,非杜撰可成,从释迦牟尼至今,各代传承人都详细记载,此表是本人对佛教传承血脉的重要贡献,而华藏玄门入世辈序排列是86年经由德真、德禅二位大德授意,由我拟定,於97年始向佛教界公布。

至於授记赵卫平八地菩萨一说有误。事实是:佛教徒发心行大乘菩萨道,即为“初发意菩萨”,菩萨果地有“十信,十住,十加门,十回向,十地”阶位。本人认证赵卫平达到十信位之第八位,并非十地位之八地等觉菩萨。十信位为“信心位,念心位,精进心位,定心位,不退心位,护法位,威心位,愿心位”,赵卫平是十信之第八位,即护法位,是入世修行初发意护持佛法之意。

至於指控本人向部分女弟子 灌输“男女双修”一说与事实不符,本人无论在发表的文章到网络向弟子以及藏传佛教僧侣授课中均明确否定双修,并严厉告诫弟子和藏传佛教僧侣修持进入“十相自在密”不能以双修而成,也不必双修即可成就,故本人从未有向女弟子灌输“男女双修”! 同时,本人也从未授意任何人编著《宗门品》,《点亮心灯》,《生命的本质》以及《觉者》光碟,以上皆为弟子们自发而作。

至於“华藏三法印”及佛法共通之境,即破除“见惑,思惑,尘沙惑”而进入常、乐、我、净、之极果,是所有佛教徒持记的最高理想境界,而非迷信邪说。进入常乐我净之极果当然可不生不灭,无生老病死,如来如去。

至於“戒壇方”是佛教壇城的最高法器,古来有之。《楞严经》,《曲肱斋》,《恒河大手印》均有记载,藏地寺院顶脊也多安放此法器,佛教法器当然有消灾避难之功效,而当时制作一百座,除赠送海外十几座,结缘十几座,余者七十几座均被前山派出所抄走,且本人从未在此获取分文,何来渔利之说?

公诉机关指控强奸一项更是荒唐至极。本人何至於以玷污佛法之手段行诱骗奸淫之禽兽行为,此项本人强烈要求五名指控人到法庭对质,并强烈要求对该项指控的证据合法性鉴定!

公诉机关指控本人诈骗罪一项与事实不符。其一,本人从未向张贵洪,倪泽州,李辉春授意购房一事,更谈不上所谓的诈骗他们的钱财,故本人强烈要求上述人士到庭作证!

利用倪泽州,赵越骗取信徒拜师费,供养费,过节费40余万元,更属乌有。故本人强烈要求上述人员到庭作证。

利用戒壇方销售戒壇方骗取钱财16余万的事实不存在,该项在上述中已说明,本人从未获取分文。

张贵宏购买字画50万元,是为半资助佛具店形式,该笔款项为佛具店所留用。赵越购买书画12万元一事不存在。张庆中购买书画10万元是为筹赠河南艾滋病人捐拍,该笔款项由张庆中本人及朱毅亲自带往河南发放给艾滋病患者,有当地民政部门配合发放,故本人要求上述人员出庭作证。本人并没从拍买书画中获取分文。

五明佛学院修缮闭关中心是本人发心捐助并准备筹资200万元加入华藏闭关中心项目,该款项仍未筹足,至於指控本人骗取杨会等人26万元之事不存在。本人并不认识杨会,故本人强烈要求杨会到庭作证。

全球借款一项,本人为偿还珠海中院推执行罚款,向全球亲友筹借款项。账号公开,当款项借足之时,本人及时在微博发布终止借款,并於第二天委托律师至北京第一中院和珠海中院交涉还款。因中院至今迟迟不执行,该笔款项本人一直存放在借款公开账号上,分文未动,等待中院执行,何来诈骗之有?且借到款项为270余万而非300余万。

黑檀木印章系帮印尼弟子陈建章代售,所得款项全部交还陈建章,对购买人员之间不存在需要诈骗的必要,就算本人有需要,开口要他们赠送一、二百万,他们都会援手相助,故无需通过所谓诈骗去获取他们的区区三,五万元,本人要求上述人员到庭作证。

本人并未骗取孙向京20万元聘请股票操盘手,该指控不存在,本人要求孙向京出庭作证。

指控本人诈骗690余万元之罪不存在事实依据:

对於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指控不成立。本人可提供古秘方的少林禅医之秘。每方的君臣配伍都具中和医*和药性作用。其中所控含有“制川乌*, 附子,细辛”三味药的剂量极微,而且经配伍中和后不存在任何毒素,且用膳人员是特定身体亚健康人员。用膳针对性而非面向普通人群,对用膳者具有调养身体之功效,本人要求用该膳品人员、国内外医学专家对涉及的膳品进行用膳后身体健康比较,及配伍处方整体检验。

本人自92年至99年,从事之华藏心法讲授及中国气功科学实验,筹备成立中国生命科学学会都是在国防科工委领导下开展。没有从事所谓的“邪教”活动。本人2010年出狱后,除倡导“全球两善”,“公民互爱”及网络讲授解疑佛法之外,也未从事任何的“邪教”和“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任何行为!本人入世二十多年,率领弟子们奉行“开辟人间净土,促进世界和平”和“为国分忧,为民造福”的宗旨为使命,造福人群,服务社会,救灾扶危。二十多年来,本人从未伤害过任何人。弟子们真实践行佛法入世,自利利他,在所处群体中起楷模之风范,我们无私无欲,服务人群,尽力维护社会安定和促进宗教合作,我们为社会输送的是慈善的正能量,从不危害社会和人群!苍天可鉴,我们与“邪教”何干? 如果佛法正总持门可定为“邪教”,将是一大笑话!

我的传承身份由于自南宋以后隐世秘传,现知道我的传承身份见证人有:少林寺素云、素缘、德禅三位;有北京法源寺能行住持;洛阳白马寺海印住持;赵朴初会长;台湾星云、净空二长老;十(七)世大宝法王、达赖;及世界僧伽协会!本人将在认为安全的条件下,向全球展示大乘心宗八十八世传承信物!

辩护人:吴泽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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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8-1 起诉-9-1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吴泽衡 · 华藏宗教迫害案】A-HRC-28-85-3 -联合国大会,人权理事会第28次会议

https://spdb.ohchr.org/hrdb/28th/Public__UA_China_14.11.14_%2813.2014%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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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类型:14/11/2014

案件编号,国家:CHN 13/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

委任调查方:任意监禁;宗教自由;独立司法和律师

递交的指控总结:指控被捕和监禁一个佛教组织的领袖和追随者。根据收到的消息,有正在进行的宗教打压,对华藏法门领袖吴泽恒先生,和他在中国不同地区践行他们宗教的弟子。吴先生在1999年入狱,在被关押的11年期间里,遭受了各种形式的酷刑和虐待。被释放以后,他继续被监控,并且他的宗教活动被警方严格限制。在2010年到2012年期间以“涉嫌和企图组织非法集会”被反复逮捕,询问和监禁。

2014年7月29日,吴先生和大约80名佛弟子在没有任何原因的情况下,再次被逮捕和监禁。 至今,大多数被拘留者被释放,然而,吴先生和另19人,仍然被关押在珠海市的各看守所。关注者表示,警方侵入收查并且逮捕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被审讯,而不能见到律师, 同时拘留条件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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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泽衡·华藏宗教案】联合国大会,人权理事会第28次会议

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公室

委任调查方:任意监禁工作组;宗教信仰自由特别报告员;独立法官与律师特别报告员

2014年11月14号

阁下:

我们荣幸的以我们所能向您发表声明,作为任意监禁工作组特别报告员主席;宗教信仰自由特别报告员;和独立法官和律师特别报告员,根据人权理事会第24/7,22/20 和 26/7决议。

在这些方面,我们想提请你们政府关注此信息,关于对华藏佛教团体,吴泽恒先生及其弟子,追随者的宗教迫害。

信息如下:

吴泽恒先生是华藏心法创始人;也是被人熟知的行武禅师。1999年,吴先生被指控“经济罪”判11年徒刑,由于1998年他递交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国务院一封信,谴责人权侵害行为和呼吁改革。

服刑期间,吴先生遭受广泛形式的酷刑,有些时间是在禁闭室度过。他被强迫置于恶略的工作条件和被剥夺睡眠。关押期间,还被剥夺交流权利和被会见权。之后,吴先生发出了一封他在狱里条件的申诉信,随后被转移到另一拘留所。这期间他被剥夺了基本的上厕所,洗漱权和足够的衣物。为了能赢得犯人告知他们完成配额工作能减刑, 吴先生被反复要挟,谴责他的佛教教义。

2004年,广东省怀集监狱任意将他的罪名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华藏心法也被指控为“妨害社会安全的非法组织”。华藏心法践行者被全国范围监控,警察查抄他们的家,他们逮捕并判刑。

2010年2月28日,吴先生被释放,当局继续监视他并干涉其活动,包括其弟子为他庆贺生日。2011年5月,佛诞日前夕,吴先生被打,被威胁,并再次以“涉嫌组织非法集会”关押。从2011年-2012年8月,警方至少5次拜访询问吴先生。吴先生网上教学也被屏蔽。

2014年7月29日,警方袭击了吴先生在珠海的家,同时和在:深圳,上海,北京,徐州,邳州,大连,沈阳他弟子们的家,没有搜查证或者逮捕证。警方逮捕和监禁吴先生和他约80名弟子,包括16名儿童。关押者的手机被没收,一些人被带上手铐,被用枪托打。冲突中,一位71岁的女士受伤。在警察局,被拘留人称,他们被收查身体,被进行血液检查;遭受不同批警察长时间审讯。吴先生特别遭受4批警察连续长达16小时的审讯,不给他提供水和食物,不让休息。参与审讯的警官没有出示身份,并吴先生的律师没有在场。

此事件之后,中国报纸描述华藏心法是被珠海公安调查的“非法组织”;指控吴先生及其弟子进行对社会构成威胁的犯罪活动。吴先生的许多弟子随后又被抄家逮捕。

至今,大多数被关押者已经释放。吴先生和另19人仍然被关在珠海几家拘留所。拘留所的牢房拥挤,他们只能躺在地上,被提供不多的食物维持生存。他们的律师经常面对被阻挠会见;会见不是被拖延,就是被以各种借口缩短时间。在珠海中级人民检查院,律师也不能自由阅卷宗。吴先生目前以“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名被关押在珠海市第二拘留所,律师会见受限制。吴先生和另几位没有收到逮捕证。

关注者严重表示,吴泽衡先生及其弟子基于宗教信仰被逮捕关押。关注者表示关注这一指控,吴先生的宗教教学和宗教活动受到严控。更提起关注的是警方侵入搜查和逮捕,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律师在场的权利在相应的时候得不到保障,监禁条件恶劣。

我们不希望预先精确地判断这些指控或表达一个观点,吴先生及其弟子是否遭到任意监禁。然而上述指控显然违反了以下权利:一个人不能被任意剥夺自由;独立和中立的法院裁决之前的公平诉讼权;自由思想权;良心和宗教信仰自由,包括彰显他的宗教或信仰崇拜的权利,宗教仪式权,在公众场合或私人场所实践和教授个体或团体宗教的权利;自由观点和自由表达权;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权;私人生活,家庭,房屋不得遭受任意干扰的权利;不得遭受酷刑或虐待,不人道或侮辱人格或惩罚的权利;正如《世界人权宣言》所阐述的 第5,9,10,12,18,19和20条。这些权利也供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1998年10月5日签署的《国际公民和政治权利公约》。

在这些方面,我们也强调规则和标准,正如《经济和社会理事会》通过的《囚犯待遇最低标准规则》;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囚犯待遇基本原则》;和所供奉的《律师作用基本原则》,特别是律师会见无延迟、拦截和审查的权利。

上述重申的人权文书和标准,全文 在www.ohchr.org 可以查看或根据要求被提供。

鉴于此事的迫切性,我们将不胜感激政府阁下所采取措施的初始反应,以保障上述所提及人的权利,以便符合联合国人权文书。

因为我们的责任,在人权理事会提供给我们的任务下,寻求澄清所有案件所带给我们的关注,我们将不胜感激您在以下事务的意见:

1,对上述指控,请提供任何额外的信息和评论。

2,请解释该针对吴先生及其弟子的指控,和这些指控的事实理由。当局对他们的律师提交的投诉调查了没有?

3,请提供逮捕和监禁吴先生及其弟子合法性的细节信息,请解释如上指控,这些措施如何兼容国际规范和标准?

4,请解释为什么警方通常普遍性的严密监视吴先生及其弟子?请解释为何吴先生的网上教学频道被封锁?

5,请对确保被关押者,监禁者的精神和身体健康的措施进行说明,是否符合《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和《囚犯待遇基本原则》。

6,请解释当局的行为是否符合 国际人权标准,在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方面,自由观点表达方面,任意干涉私人生活自由方面和自由和平集会结社方面。

等待答复期间,我们敦促采取所有必要的临时措施制止涉嫌的人权侵犯并防止这些行为再次发生,在这个事件的调查支持中,建议所有指控要纠正,确保问责任何涉嫌侵犯人权的责任人。

您政府阁下的回应将被提供在一份报告里,提交人权理事会审议。

请阁下接受我们最崇高的敬意。

Mads Andenas
Chair-Rapporteur of the 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
任意监禁工作组特别报告员主席

Heiner Bielefeldt
Special Rapporteur on freedom of religion or belief
宗教信仰自由特别报告员

Gabriela Knaul
Special Rapporteur on the independence of judges and lawyers
独立法官和律师特别报告员

【吴泽衡 · 华藏宗教迫害案】依法治国,请先管住媒体嘴巴 ——关于珠海华藏教案第二份律师声明

2015年7月14日,轰动一时的珠海“华藏宗门教案”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

本案开庭审理前,来自全国各地的本案辩护律师,均接到当地律师管理部门的通知:

不得利用媒体“炒作”。开庭审理前,珠海市中级法院也要求出庭律师签订保密承诺:

不得对外披露依法不能公开的案情。然而,令人不解的是:从本案开庭第三天,即7月16日起,并未派员参与该案庭审的新华网、人民网、中央电视台以及各地方省市官方主流媒体,却铺天盖地、振振有词地对案件点评起来。该案尚在庭审质证阶段、控辩双方还在举证质证之中、审判机关还远未对该案进行定性,这些媒体却大肆宣称华藏宗门为邪教组织,还把不公开开庭审理案件中的部分案卷材料,搬上了银屏、引入了网络、贴到了纸面,将一些未经过庭审质证的言词证据当成客观存在的既成事实,公然对一群修持佛法的群体进行公开抹黑,特别恶劣的是,还诬称本案被告人“勾结死磕派律师,企图扩大影响”。

作为本案的辩护律师,我们对此感到极为震惊!根据本案现有证据材料和目前庭审情况,所有辩护人仍然像在庭前会议上所表示的一样,将为自己的当事人做无罪辩护。
我们认为:相关媒体对华藏宗门案件的非客观报道,不仅践踏了国家法律,妨碍了司法公正,违背了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之方针原则,而且丧失了基本的新闻伦理和媒体人的职业操守之底线,我们不得不予以谴责!我们还认为:要依法治国,必须先管住媒体嘴巴,媒体必须中立客观报道。


基于上述报道可能对不明真相的群众产生误导,影响该案的公正审判,为此,我们作出如下严正声明:


一、相关媒体必须立即停止舆论审判和舆论抹黑,并对之前发布的不实报道自行删除。


二、相关媒体对该案的后续报道,必须在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并征得审判机关的同意之后,方可发布。因本案属于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相关证据材料属于秘密,媒体必须停止泄露案件卷宗材料的违法乃至犯罪行为!


三、该案终审判决之前,我们不希望再有任何媒体对该案进行不全面和非客观的报道,否则,我们将会依据终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对进行了不实报道的媒体提起侵权之诉。


最后,我们希望并相信,审理本案的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够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受媒体炒作的影响,作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公正审判!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北京市瑞凯律师事务所 蔺其磊


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 杜兆勇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 姜 晔


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 陈科云


贵州恒权律师事务所 李贵生


广东安仁律师事务所 刘正清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 李 鑫


北京搴旗律师事务所 李国蓓


201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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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泽衡 · 华藏宗教迫害案】 一审开庭情况

7月14号上午9点,吴泽衡 · 华藏宗教迫害案 在珠海师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第一天开庭,法庭内外情况:

14号,相关人家属很早到珠海中院外守候开庭。然而,9点开庭之后,家属们和申请旁听的公民被警方驱赶, 有7位被警方带走拘留。警方没有出示证件以及传唤证。法庭外布满警察,便衣,特警。下午约16:00,带走的人被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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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点开庭之后,站在路边等候的家属,希望旁听的公民被警方驱散,7人被带走拘留。吴泽恒先生(法尊)的弟弟被驱赶,并被要求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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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特警进入法庭。珠海中级法院周边戒严! 就连街边的路人都被驱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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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藏宗门教案开庭 家属及公民申请旁听被强行带走
14日九点 珠海“吴泽衡·华藏宗门”教案相关家属及公民甄江华在珠海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进入旁听时被20多个警察在没有出事证件及传唤证下带走,现场警察约40人,第一批家属及公民共7人被带到珠海梅华派出所做笔录,据了解现场还有第二批被带走的家属,被带走家属及公民中午至下午才陆续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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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嚧行武法尊狱中诗

三十年前知吾身,

毗盧性海證光明。

分段变易同一梦,

明心保任每悲欣。

惊思波旬断佛种,

岂容魔子乱丛林。

历劫愿济三途苦,

泣血甘报四重恩。

此身两度历地狱,

生死几番迫身心。

舍报时遭辱迫杀,

来者几人是知音。

無底孤舟泛觉海,

远望不敢负故人!

毗嚧行武法尊法谕 〮主修经典

弟子们、孩子们:

无论我在不在你们身边,望你们秉持宗风,在参学上以《宗门品》、《金刚经》、《大乘起信论》和《达摩血脉论》为主修,进入见道位后方可博览群经,依此为修必能明心见性,至望你们能传我手眼,重转法轮。

最后,偈语相证:     

八十八世九十九难,

勿用求真只需息妄,

一等平怀不取不枉,

花开时至月落相见。

毗嚧行武

毗嚧行武法尊佛诞法谕 · 佛诞书

六七莫执,九八自圆,

拈花圆顿,教外禅藏,

变易已了,分段何妨,

禅净律密,教宗同源,

玄门总持,心宗华藏,

寄语来者,起大手眼,

五教连心,净土自现,

   末法弃劫,佛在人间!    

       

  传与娑婆                                

 乙未 佛诞书                          

                                          行武    

毗嚧行武法尊狱中开示 · 佛历

释迦牟尼诞生于周召王26年,灭渡于周穆王13年,距今已是3045年。第一次世界僧伽协会所定佛灭渡于公元前544年有误,也既是今年是佛历3045年而非2559年。以此佛法末法已经进入1045年。佛法末法异劫3050年,是公元2020年,而非2051年,望四众弟子知悉。

华藏正宗总持门入世20多年来,在东土成就了无数的慈悲喜舍,而两度遭遇法难,往后望四众弟子广渡西方,正宗佛法服务西方众生。 凡我弟子应主修《金刚经》《维摩经》《释迦谱》及《大乘起信论》,证得初果后,方可通览其他经典。平时可参学圣严法师、宣化上人、净空法师、星云法师和六祖寺大愿法师的书籍,同时应亲近诸山长老,共护佛法。

行武

毗嚧行武法尊狱中开示 · 大乘使命

固然古人佛法自后汉传入中土而止于南宋,南宋之后,佛法衣钵转入隐世单传,至现今中土只剩佛教而无佛法。师身为八十八世衣钵传承开启华藏玄门,以觉 学入世,意为转末法为正法,广渡一切有情。玄门以觉学之入世必能连五教为一家,此乃八十八世至九十三世之使命,望四众弟子秉承大乘转大法轮,一扫现今有教 无法之局面,还佛法本来于娑婆。

如师提前入灭,则依照衣钵传承之前文行事。正法传承不管被当局如何定论,衣钵从此暂行西方,特告诫全球佛门弟子知悉。

此谕
毗嚧行武

【吴泽衡 · 华藏宗教迫害案】世界反酷刑组织(OMCT)和国际人权联盟(FIDH)联合调查

http://www.omct.org/human-rights-defenders/urgent-interventions/china/2015/03/d23026/

中国:持续任意监禁、司法骚扰、大规模地污蔑造谣运动和非人虐待吴泽衡先生及20余名他的追随者

最新消息
CHN 001/0814 / OBS 071.1
任意监禁/非人虐待/污蔑造谣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5年3月12日

据保护人权捍卫者观察,世界反酷刑组织(OMCT)和国际人权联盟(FIDH)联合调查项目,已经获得最新消息,并请求你们紧急干预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发生的以下情况。

最新消息:

观察员已从可靠来源处获悉,正在发生的持续任意监禁、司法骚扰、大规模地污蔑造谣运动和非人虐待吴泽衡先生及20余名他的追随者。杰出的佛教领袖吴泽衡先 生,也被称为佛教禅师释行武,致力于促进尊重人权,法治和反腐败斗争。自2014年7月29日,他及他的一些追随者们被拘禁(详见背景资料)。

根据收到的信息,自从2014年7月29日吴泽衡先生和他的一些追随者被任意逮捕后,吴泽衡先生并未被审判。2014年9月5日,公安机关指控所有被拘留 者“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2014年10月28日,公安局提交收集的证据到珠海市检察院。2014年12月19日,珠海市检察院因证据不足, 要求公安局退补侦查。2015年1月19日,新的证据被提交到珠海检察院;2015年3月4日,该案因证据不足再次由检察院退回到珠海市公安机关。公安机 关再次退补侦查。

此外,吴先生的追随者们被同时实施司法迫害[1],和被大规模地污蔑造谣。2014年8月5日和15日,三大报纸 – 《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和《广州日报》 – 发动了对吴泽衡先生的污蔑造谣运动,指责他强奸女弟子和通过华藏敛财,中国当局认为是欺诈行为。从2014年8月29日起,其他一些诽谤性的文章被刊登在 官方媒体包括中央电视台。2014年10月19日吴先生的律师起诉相关媒体污蔑造谣运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拒绝受理指控调查。这些虚假报道肆意污蔑诽谤 吴泽衡先生和华藏心法,严重损害了他作为人权捍卫者的名誉;也严重损害了那些被逮捕的他的追随者的名誉,以及所有华藏弟子的名誉。观察员密切关注这一诽谤 运动,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无罪推定原则。

此外,观察员表示,吴先生和他的追随者们目前仍关押在珠海市第二看守所和第一看守所,对于他们的生存状况深表关切。看守所正常应容纳20个人,目前却关押 了50- 60人,剥夺他们足够的空间来睡觉,并迫使一些人睡在地板上或走廊,或轮流睡觉。此外,观察员获得消息,吴先生的律师蔺其磊先生,2015年2月15日他 去会见当事人吴先生时,吴先生被提供的食物不足,他被强迫承担额外的劳动,并被剥夺了与家人通信权。而且,会见全程不允许使用手机,不许录像录音,也不允 许吴先生和他的律师递送纸条,这违反了关于当事人和他们的律师之间的会见和交流法规。蔺其磊律师到珠海市检察院谴责以上这些限制,被告知,尽管中国各地有 不同的关于会见当事人的法规,最起码录音应该被允许。

总之,观察员谴责这种对吴泽衡先生和他的追随者们的污蔑造谣运动和司法骚扰行为,因为它似乎仅仅是为了制裁吴泽衡先生的和平人权活动,并呼吁中国人民共和国当局停止对吴泽衡先生及所有人权捍卫者的一切骚扰行动。

最后,观察员敦促中国当局确保吴先生和他的追随者的身体和心理健全,并立即无条件释放他们。

背景资料[2]:

吴泽衡先生于1998年上书中共中央和国务院,1999年再次上书江泽民总书记和朱榕基总理,谴责侵犯人权,并呼吁改革,随后,他被虚假指控经济犯罪,入 狱11年。在监狱服刑期间,吴泽衡先生遭受反复而广泛的酷刑。他获释于2010年2月28日,但一直受到中国当局的严密监控,以及各种形式的迫害(盯梢, 殴打,侮辱,盗窃,旅行限制等)。

2011年5月9日,在几个目击者面前,吴泽衡先生被珠海警察殴打、威胁和强行逮捕。当日晚9点,8名警察强行进入吴先生的住所,拘捕了他、他的妹妹和另 外两名弟子并搜查所有房间,没有出示任何搜查证或其他授权他们搜捕的合法文件。被戴上双手铐,吴先生被强行带到派出所问话。一路审讯,一直持续到第二天上 午10点,警察殴打他,并语言攻击。他被告知,他不被允许做任何事情,只要他留在他的家乡他不会再受打扰。他被警告,禁止参加佛教仪式,禁止弟子探访。他 被拘留24小时后释放,没有被提供任何法律文件解释或证明警方行动合法性的文件。

据被警方审讯者称,吴先生和他的追随者们于2011年5月9日,涉嫌组织非法集会被拘留。尽管2011年5月16日珠海市香洲区公安局(PSB)因此受到 投诉,这些骚扰行为并没有受到惩罚。投诉状的书面回复上,盖着珠海市香洲区公安局的公章及签署日期2011年7月4日,称“在2011年5月9日的警方办 案过程中,没有违规执法的行为”。

2014年7月29日,吴泽衡先生和他的一些追随者(包括一群儿童)被羁押后,警方对一系列华藏心法旗下的企业进行联合突击搜查。他们因“利用邪教活动破 坏法律实施、诈骗、性侵犯、并从事其他犯罪活动”被逮捕。广东省公安厅调查,珠海市公安局参与执法和审讯。在搜查和逮捕时,没有出示搜查证,也没有任何证 明其合法的法律文件。在拘留最初的24小时里,强迫吴先生不许睡眠保持清醒达16小时,不给予食物和水,并通过四组不同的警员连续提审。

行动要求:

敦促他们:

1,立即无条件释放吴泽衡先生和他的追随者们,因为当局的拘留是任意的,似乎只为了制裁吴先生的人权活动。

2,确保在任何情况下吴泽衡先生和他的追随者们,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人权捍卫者,身体和心理健全。

3,停止骚扰-包括司法层面的,对吴泽衡先生、他的追随者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人权捍卫者。

4,1998年12月9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人权维护者宣言》,特别是第1条规定:“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 和基本自由”;第12.2条规定,“国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主管当局保护每一个人,无论单独地或与他人一起,不因其合法行使本宣言中所指权利而遭受任 何暴力威胁报复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恶意歧视压力或任何其他任意行为的侵犯”。

5,确保在任何情况下,符合国际人权标准的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中国人民共和国需要签署国际公约。

注释:

[1] 此外,尽管中国法律允许律师在案件审查起诉期查阅和复制案件卷宗,检察院却阻挠被拘留的律师们查阅和复制卷宗。此外,律师们关于7月29日事件发布在互联 网上的所有信息,一直被当局封锁。此外,自2014年9月起,又有另外至少五位追随者已经被捕。2014年10月,案件被珠海市公安局移交至珠海市人民检 察院。

[2]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2011年12月16日的观察员公开信,以及2014年8月27日的紧急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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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嚧行武法尊谕

众弟子:

此法难來之必然也來之偶然,然吾甘蹈此难,亦随时可入滅矣!

佛法依法不依人,望众弟子严净毗尼,上求下化。若当局欲将華藏正总持门蔑为“邪教”,众弟子也可弃吾而去,但勿弃修行,勿弃佛法,勿弃正果!!!

華藏玄门诸子绵长,望众弟子以戒为师,得大自在!


毗嚧行武
甲午十一月 初三

 

毗嚧行武法尊狱中诗 · 廣行“两善”

吾徒及众善知识并三寶弟子:

“两善”乃当今救世之举,为吾佛普济群伦之方便法门。望汝等廣行“两善”,秉持宗风,为國分忧,为民造福,则不愧宗门风范矣!

莫失戒体,莫懈行证,则必可證般若實相,即世成就!吾无妄言矣!

八十八世心宗衣钵弟子:
毗嚧行武啟
甲午十月十八日

中国: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谴责逮捕中国佛教领袖吴泽衡和关押宗教领袖

http://www.uscirf.gov/news-room/press-releases/china-uscirf-condemns-arrest-chinese-buddhist-leader-wu-zeheng-and

即时发布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

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简称USCIRF)谴责对吴泽衡先生(释行武禅师)及其十几个弟子的正式逮捕。他们被指控违犯备受争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00条。该法条可以给组织或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任何人定罪。如果罪名成立,每个嫌疑人都会被判处7年徒刑到无期徒刑。在实际操作中,在中国被正式逮捕的人,毫无例外地会被定罪。

吴先生是中国佛教领袖,在中国大陆,台湾及世界各地有数以百万信徒。2014年7月29日吴泽衡先生被拘留,上百名中国全副武装的警察联合袭击了吴泽衡先生的居住的小区及其弟子们的住所和公司。估计在此次突袭中,有50人被拘留,其中包括一些孩子。

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主席卡特里娜•兰托斯•斯外特表示“中国政府拘留和逮捕吴泽衡先生,标志著其对中国境内有组织的宗教活动打压进一步升级,我们敦促中国政府改弦易辙,释放吴泽衡先生,并确保由中国宪法第36条和国际法律所规定的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权利。”

对吴先生的逮捕是中国政府全国范围内打压有组织宗教工程的一部分。随著中国的宗教活动日益发展,这种打压力度也越来越大。中国政府已经明确把充满活力的宗教团体视为对其控制老百姓的权威和能力的一种威胁。中国官方认可的五大宗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新教和天主教的信众和未获得官方认可的宗教统统在打压范围之内。

中国政府已经迫害、恐吓和囚禁了多名如吴先生一样信众众多的宗教领袖,这些宗教领袖都被冠以“邪教”教主的名义而遭受打压。中国政府长期丑化和污蔑法轮功及其学员,包括在 “洗脑班”被关押了15年,最近刚被释放的王志文。中国的基督教领袖也遭受打击,许多基督教良心犯在押,包括拥有五万信众的家庭教会领袖杨荣丽女士及其丈夫、维吾尔族基督徒阿里木江•依米提和河南省的牧师张少杰。

中国政府大力镇压维吾尔穆斯林的宗教活动,特别是新疆自治区。已经逮捕了许多维吾尔族良心犯,包括2014年9月因“分裂国家”被判无期徒刑的伊力哈木•土赫提。

由于中国政府努力控制西藏的宗教活动和文化,并且关押了高僧丹增德勒和洛桑次仁,在西藏地区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依然危急。

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在其2014年年度报告指出,“中国政府反复犯下特别严重侵犯宗教自由的行为”并建议把中国作为“重点关注国家”。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自从2000年开始设置建议以来,中国一直是被“重点关注国家”。美国国会自1999年就将中国列为“重点关注国家”。有关中国宗教自由状况的更多信息,请参见2014年年度报告。

如欲会见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委员,请通过media@uscirf.gov 或 202-786-0613联系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

【吴泽衡 · 华藏宗教迫害案】吴泽衡对中国大陆官方媒体污蔑抹黑的民事诉讼

吴泽衡对中国大陆官方媒体污蔑抹黑的民事诉讼:

有关媒体对我的报道完全失实,其在我审查期间任意对我进行犯罪定性,对华藏佛法定性邪教以及污蔑我乱搞男女关系等等造谣中伤,完全违背事实,本人要求其中止造谣中伤,并请律师代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吴泽衡 2014,8,26

7.29珠海教案#对官媒造谣污蔑的民事起诉:

2014年10月23日上午,我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了吴泽衡先生起诉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南方都市报社侵犯名誉权一案,九号窗口的法官看过诉状等材料后,经询问了几个问题后表示让我填写证据清单,随后答复我,并给了我他的电话号码。但他稍后表示让我等下,看今天能否给个答案。他去回报了大约半个小时,告知本案尚在公安侦查阶段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不能立案。我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要他书面通知我不予立案。他让我填写了邮寄地址确认书后,让我去找领导,我一看是法院的信访部门,就坚决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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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

原告:吴泽衡,男,1967年7月18日出生,广东省惠来县人,现住珠海市香洲区银石雅园13栋3单元1004房。

被告: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莫高义

被告:南方都市报社


以上两被告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

请求事项:

1、请依法判令上述被告停止对我名誉侵害的不实报道、在被告报纸头版位置整版发布书面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文字,内容应经法院审查。

2、请依法判令上述被告赔偿因其侵权行为给我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害损失等共计5万元。

3、有上述被告承担本案涉诉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14年7月29日23时许,我被珠海警方从家中抓走,同时被抓的还有我的弟子等20多人。警方荒唐指控我涉嫌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诈骗、强奸等犯罪行为。这些所谓的指控完全违背事实,是对我造谣中伤。可被告却在2014年8月15日、8月29日整版的报道还在侦查中的“案情”,所报道的所谓诈骗敛财、强奸女弟子等完全是对我的抹黑,既和明显的佛教基本常识不相符,也和被告作为新闻从业机构基本的职业首先相违背,更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污蔑。

综上,被告的报道内容严重失实,其所依据的警方介绍,不但是警方的一面之词,更是未经法院判决生效的案件事实,在刚刚侦查开始就有如此明显大量的不实报道,其对我名誉上的抹黑目的显而易见。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面对被告不顾新闻职业道德的一而再的违法违规行为,我无法容忍,特根据《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提起诉讼,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实现我的诉讼请求,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新闻职业环境,彰显法律的尊严。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吴泽衡
2014年10月19日

附件:1、本诉状副本两份;
2、相关报道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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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谷济善 (原信息2013年发布)

“辟谷济善”是我三年前发起的全球性项目,我将宗门古秘无偿献给社会,倡导人们通过每月辟谷三天以排除体毒御正身心,并将省下来的三天伙食费捐助给需要帮助的人。此举既能为地球节省资源减少污染,也能为人类促进身心健康,更能培育社会互相关爱济困扶危的道德伦理,于人于世百益而无一弊,这项运动在其它国家地区深受拥爱,而在本国却屡遭打压甚至迫害,所有善行都被冠之“非法”,良善非法的国度,非吾不惠吾民,乃国不容吾为之矣!

                                                                      ———-  行武禅师

 

毗嚧行武法尊狱中开示 · 佛法西行

如吾滅度於獄中,衣缽即可西行,七年後,示衣缽者即為釋教八十九世衣缽传承弟子!尔后,佛血舍利恭送至臺灣佛光山星雲尊者處永久供养。衣缽传至九十三世复隐世!八十九世护法使:顾然,顾仁,悟豐,悟超!

毗卢行武示

甲午年七月初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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