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难拈花正法眼藏

【吴泽衡 · 华藏宗教迫害案】世界反酷刑组织(OMCT)和国际人权联盟(FIDH)联合调查

http://www.omct.org/human-rights-defenders/urgent-interventions/china/2015/03/d23026/

中国:持续任意监禁、司法骚扰、大规模地污蔑造谣运动和非人虐待吴泽衡先生及20余名他的追随者

最新消息
CHN 001/0814 / OBS 071.1
任意监禁/非人虐待/污蔑造谣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5年3月12日

据保护人权捍卫者观察,世界反酷刑组织(OMCT)和国际人权联盟(FIDH)联合调查项目,已经获得最新消息,并请求你们紧急干预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发生的以下情况。

最新消息:

观察员已从可靠来源处获悉,正在发生的持续任意监禁、司法骚扰、大规模地污蔑造谣运动和非人虐待吴泽衡先生及20余名他的追随者。杰出的佛教领袖吴泽衡先 生,也被称为佛教禅师释行武,致力于促进尊重人权,法治和反腐败斗争。自2014年7月29日,他及他的一些追随者们被拘禁(详见背景资料)。

根据收到的信息,自从2014年7月29日吴泽衡先生和他的一些追随者被任意逮捕后,吴泽衡先生并未被审判。2014年9月5日,公安机关指控所有被拘留 者“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2014年10月28日,公安局提交收集的证据到珠海市检察院。2014年12月19日,珠海市检察院因证据不足, 要求公安局退补侦查。2015年1月19日,新的证据被提交到珠海检察院;2015年3月4日,该案因证据不足再次由检察院退回到珠海市公安机关。公安机 关再次退补侦查。

此外,吴先生的追随者们被同时实施司法迫害[1],和被大规模地污蔑造谣。2014年8月5日和15日,三大报纸 – 《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和《广州日报》 – 发动了对吴泽衡先生的污蔑造谣运动,指责他强奸女弟子和通过华藏敛财,中国当局认为是欺诈行为。从2014年8月29日起,其他一些诽谤性的文章被刊登在 官方媒体包括中央电视台。2014年10月19日吴先生的律师起诉相关媒体污蔑造谣运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拒绝受理指控调查。这些虚假报道肆意污蔑诽谤 吴泽衡先生和华藏心法,严重损害了他作为人权捍卫者的名誉;也严重损害了那些被逮捕的他的追随者的名誉,以及所有华藏弟子的名誉。观察员密切关注这一诽谤 运动,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无罪推定原则。

此外,观察员表示,吴先生和他的追随者们目前仍关押在珠海市第二看守所和第一看守所,对于他们的生存状况深表关切。看守所正常应容纳20个人,目前却关押 了50- 60人,剥夺他们足够的空间来睡觉,并迫使一些人睡在地板上或走廊,或轮流睡觉。此外,观察员获得消息,吴先生的律师蔺其磊先生,2015年2月15日他 去会见当事人吴先生时,吴先生被提供的食物不足,他被强迫承担额外的劳动,并被剥夺了与家人通信权。而且,会见全程不允许使用手机,不许录像录音,也不允 许吴先生和他的律师递送纸条,这违反了关于当事人和他们的律师之间的会见和交流法规。蔺其磊律师到珠海市检察院谴责以上这些限制,被告知,尽管中国各地有 不同的关于会见当事人的法规,最起码录音应该被允许。

总之,观察员谴责这种对吴泽衡先生和他的追随者们的污蔑造谣运动和司法骚扰行为,因为它似乎仅仅是为了制裁吴泽衡先生的和平人权活动,并呼吁中国人民共和国当局停止对吴泽衡先生及所有人权捍卫者的一切骚扰行动。

最后,观察员敦促中国当局确保吴先生和他的追随者的身体和心理健全,并立即无条件释放他们。

背景资料[2]:

吴泽衡先生于1998年上书中共中央和国务院,1999年再次上书江泽民总书记和朱榕基总理,谴责侵犯人权,并呼吁改革,随后,他被虚假指控经济犯罪,入 狱11年。在监狱服刑期间,吴泽衡先生遭受反复而广泛的酷刑。他获释于2010年2月28日,但一直受到中国当局的严密监控,以及各种形式的迫害(盯梢, 殴打,侮辱,盗窃,旅行限制等)。

2011年5月9日,在几个目击者面前,吴泽衡先生被珠海警察殴打、威胁和强行逮捕。当日晚9点,8名警察强行进入吴先生的住所,拘捕了他、他的妹妹和另 外两名弟子并搜查所有房间,没有出示任何搜查证或其他授权他们搜捕的合法文件。被戴上双手铐,吴先生被强行带到派出所问话。一路审讯,一直持续到第二天上 午10点,警察殴打他,并语言攻击。他被告知,他不被允许做任何事情,只要他留在他的家乡他不会再受打扰。他被警告,禁止参加佛教仪式,禁止弟子探访。他 被拘留24小时后释放,没有被提供任何法律文件解释或证明警方行动合法性的文件。

据被警方审讯者称,吴先生和他的追随者们于2011年5月9日,涉嫌组织非法集会被拘留。尽管2011年5月16日珠海市香洲区公安局(PSB)因此受到 投诉,这些骚扰行为并没有受到惩罚。投诉状的书面回复上,盖着珠海市香洲区公安局的公章及签署日期2011年7月4日,称“在2011年5月9日的警方办 案过程中,没有违规执法的行为”。

2014年7月29日,吴泽衡先生和他的一些追随者(包括一群儿童)被羁押后,警方对一系列华藏心法旗下的企业进行联合突击搜查。他们因“利用邪教活动破 坏法律实施、诈骗、性侵犯、并从事其他犯罪活动”被逮捕。广东省公安厅调查,珠海市公安局参与执法和审讯。在搜查和逮捕时,没有出示搜查证,也没有任何证 明其合法的法律文件。在拘留最初的24小时里,强迫吴先生不许睡眠保持清醒达16小时,不给予食物和水,并通过四组不同的警员连续提审。

行动要求:

敦促他们:

1,立即无条件释放吴泽衡先生和他的追随者们,因为当局的拘留是任意的,似乎只为了制裁吴先生的人权活动。

2,确保在任何情况下吴泽衡先生和他的追随者们,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人权捍卫者,身体和心理健全。

3,停止骚扰-包括司法层面的,对吴泽衡先生、他的追随者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人权捍卫者。

4,1998年12月9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人权维护者宣言》,特别是第1条规定:“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 和基本自由”;第12.2条规定,“国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主管当局保护每一个人,无论单独地或与他人一起,不因其合法行使本宣言中所指权利而遭受任 何暴力威胁报复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恶意歧视压力或任何其他任意行为的侵犯”。

5,确保在任何情况下,符合国际人权标准的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中国人民共和国需要签署国际公约。

注释:

[1] 此外,尽管中国法律允许律师在案件审查起诉期查阅和复制案件卷宗,检察院却阻挠被拘留的律师们查阅和复制卷宗。此外,律师们关于7月29日事件发布在互联 网上的所有信息,一直被当局封锁。此外,自2014年9月起,又有另外至少五位追随者已经被捕。2014年10月,案件被珠海市公安局移交至珠海市人民检 察院。

[2]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2011年12月16日的观察员公开信,以及2014年8月27日的紧急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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